一家三口遇害 一条绳子是现场仅存有用依据
1997年11月29日晚,原莱芜市某村一商户家中产生一同入室掠夺杀人案,受害人一家三口遇害,家中用于运营的现金等被洗劫一空。
现场勘查成果显现,嫌疑人从受害人家储藏间破窗而入,直奔受害人卧室,运用钝器将尚在睡梦中的受害人杀戮,将家中现金等洗劫一空后逃离。即使是储藏间的窗户也装置有铁窗棂,为何嫌疑人破窗而入能不引起受害人的留意?本来,嫌疑人为了欲盖弥彰,提前准备好粗尼龙绳和木棍,把绳子绑在两条窗棂中心,再用棍子旋转绳子使窗棂曲折,这样就能够在简直不发出声音的状况下进入室内施行作案。
由于作案凶器被嫌疑人带离现场,所以现场留下的有价值依据只剩下那条用于撑开窗棂的粗尼龙绳,受限于那个时代的查验技能,关于绳子的查验仅限于能够验明绳子的原料以及混凝土附着物,其他和嫌疑人本身有关的信息底子无从知晓。在经过很多造访调查无果后,该起案子的侦办作业转入另一个阶段,那条粗尼龙绳也作为仅有的依据被封存。
警方两年查验700屡次 终将嫌疑人捕获
2021年中,济南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对全市命案积案进行进一步排查,以为这起20多年前的命案积案相关检材仍具有很强的查验价值。跟着近些年刑事科学技能的飞速发展,对相关检材的处理和查验精确度也有了大幅提高,民警们决议再对检材进行全面提取。